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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企业首次申请、增项申请、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,审查公示意见为“业绩、人员不达标”,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?
信息来源:山东建研信息技术咨询   发布日期:2022-09-08 02:33:00

7.企业首次申请、增项申请、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,审查公示意见为“业绩、人员不达标”,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?


  答:不允许。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,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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